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宇宙星球 #155

155.他们很想知道

155.他们很想知道我们地球上的启示是什么情况,于是我告诉他们说,启示是通过基于圣言的著述、讲道而非与灵人并天使的互动实现的;著述能被印刷并出版,以便整个群体的人都能阅读并理解它们,从而纠正自己的生活方式。听到别处完全不知的这种技术竟然在此处存在,他们感到大为惊讶。不过,他们明白,在这个星球(即我们地球),也就是肉体和尘世事物过于被钟爱的地方,来自天堂的神性事物无法流入并以其它方式被接受。对这种人来说,与天使交谈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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