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108.然而,我没有和对面那一侧的灵人,就是凶残,几乎如同野兽的灵人交谈过。不过,天使告诉了我他们的秉性,以及他们如此残忍的性质从何而来。原因乃是这样:他们非常喜欢偷窃,尤其喜欢吃自己偷来的东西。当他们思想吃自己偷来的东西时,由此产生的快感被传给我,我感觉它强烈得令人难以承受。我们地球上也曾有过具有类似凶残性质的人,这一点从各个民族的历史,以及迦南地的居民(撒母耳记上30:16)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大卫时代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看出来;那时,他们年年都突袭并掳掠外邦人,欢欢喜喜地享用掠夺物。我还被告知,这些居民大部分是巨人,我们地球人只及他们的肚脐。此外,他们很蠢笨,不问天堂或永生的事,只关心他们的土地和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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