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L47.⑴“灵”表示人的生命。这一点可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当一个人死了时,就说他交出了他的灵;因此,灵在这层意义上表示呼吸的生命。“灵”这个词源自呼吸;这就是为何在希伯来语,“灵或呼吸”和“风”都是用一个词。人里面有两个生命源泉:一个是心脏运动,一个是肺呼吸。“灵”,以及“灵魂”真正表示的是来自肺呼吸的生命。该生命与来自理解力的人之思维行如一体,来自心脏运动的生命与他的意愿之爱行如一体,这一点在适当地方将会看到。在圣言中,“灵(或呼吸,气,气息)”表示人的生命,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夺去它们的呼吸(灵),它们就死亡,归回尘土。(诗篇104:29)
又:
祂记得他们不过是血肉,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灵)。(诗篇78:39)
又:
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诗篇146:4)
以赛亚书:
希西家哀叹,他灵的生命就要离开。(以赛亚书38:16)
创世记:
雅各的灵就苏醒了。(创世记45:27)
耶利米书:
铸像本是虚假的,其中并无气息。(耶利米书51:17)
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对这些枯骨如此说,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气息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于是,气息就进入枯骨,它们又活了。(以西结书37:5, 6, 9, 10)
路加福音:
耶稣拉着睚鲁女儿的手,她的灵便回来,她就立刻起来了。(路加福音8:5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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