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8.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人越照着神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能拥有抵抗恶与假的能力。原因在于,除了唯独神外,没人能抵抗邪恶及其虚假。因为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皆来自地狱,它们在地狱粘合为一体,正如一切良善及其真理在天堂合为一体那样。如前所述(65节),所有天堂在神面前如同一个人,而所有地狱则如同一个巨兽。因此,对抗一个邪恶及其虚假就等于对抗这个巨兽或整个地狱。除了神以外,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神是全能的。
由此清楚可知,人若不靠近全能的神,凭自己对抗邪恶及其虚假,就跟一条鱼对抗整个大洋,或一只跳蚤对抗一头巨鲸,或一粒尘埃对抗一座垮塌的高山那样没有任何力量,也跟一只蚱蜢与一头大象,或一只苍蝇与一头骆驼较量差不多。此外,人对抗邪恶及其虚假的力量如此微弱,是因为他就生在邪恶当中,而邪恶不会对抗它自己。综上所述,可知,人若不照着秩序生活,也就是说,不承认神和祂的全能,以及所赋予他对抗地狱的保护,并且他这一方若不与自己里面的邪恶斗争(因为这两方面都是秩序所要求的),他必会陷入地狱,被它吞噬,在那里受到邪恶的猛击,一波接一波,如同海上的小船受到暴风雨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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