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608.必须知道的是,天堂有三层,这三层天堂照着爱和智慧的三个层级而彼此不同,人照着他重生的阶段而与这三层天堂的天使交流;正因如此,人类心智照着天堂而分为三个层级或区域。关于这三层天堂,以及它们照着爱和智慧的三个层级的划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节等),也可参看《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16—17节)这本小册子。在此只需通过一个对比来说明划分天堂所依据的三个层级的性质就足够了。它们就像人的头、身体和脚;最高层天堂构成头,中间天堂构成身体,最低层天堂构成脚;因为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就像一个人。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已经通过实际的观察揭示给我了,因为我被恩准看到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人组成的天堂社群完全就像一个人。那么为什么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不应该如此显现呢?关于这一活生生的经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节等)。这清楚表明,整个基督教界都承认的这一真理当如何理解,即: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基督是这身体的生命。这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为祂是这身体的生命。同样,主是那些只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并相信祂的人中间的教会。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8:18)中教导说,祂是天地之神;祂在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 11:25, 26)中教导说,人们当信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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