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8.如果当今流行的有关神全能的观点是正确的,以致它延伸到了既行善又行恶的地步,那么,神就可以,确切地说,很容易将整个地狱提入天堂,将魔鬼和撒旦变为天使,在一瞬间将不信的人从世上的罪孽中洁净,让他们焕然一新,使他们成圣、重生,将他们从易怒之子转变为恩典之子(以弗所书2:3-8),也就是使他们称义,而成就这一切仅凭祂儿子公义的转稼和归给。但神不会凭自己的全能这样做,因为这违反祂施加于整个宇宙的秩序法则,同时违反施加于每个人的秩序法则,这些法则要求神与人之间的结合应是相互的。这一点将在本书后面予以证明(即89,99,100,110:4-6,368-372节)。关于神全能的这种谬念和信仰导致的结果是:神能将人的山羊本性变为绵羊;祂若乐意,便能将他从祂的左边移到右边(马太福音25:31-46),还能将龙的使者变成米迦勒的使者(启示录12:7);并且具有鼹鼠般的理解力之人能被赋予雄鹰的敏锐视觉;总之,祂能将猫头鹰样的人作成鸽子样的人。然而,所有这些事神都不可能做,因为它们违反祂的秩序法则。不过,祂一直不断意愿它们,并努力实现它们。祂若能做这种事,就不会让亚当听从蛇的话去摘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并将它放在嘴里。若能这样做,祂不会让该隐去杀他的兄弟,不会让大卫去数点百姓数目,也不会让所罗门为偶像建神殿,或犹大和以色列的王亵渎圣殿,他们经常做这种事。事实上,若神真的能通过祂儿子所成就的救赎这样做,那祂会拯救全人类,无一例外,并且会铲除所有地狱。古代的异教徒将全能归给他们的神和女神,这是他们的神话传说的源头。如丢卡利翁和皮拉的传说,他们将石头扔到身后去,人就从石头中长了出来;阿波罗将达芙妮变成一株月桂树;黛安娜将猎人变成一头牡鹿;他们的另一位神则将帕纳萨斯山的少女变成喜鹊。如今还流行着关于神性全能的类似信念。如此多迷信的异端邪说之所以传入世界各地凡有宗教的地方,即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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