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477.人被保守在这个巨大的空隙中,一直居于它的中间地带。唯一的目的就是赋予他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这就是属灵的平衡,因为它是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是善与恶之间的一种平衡。所有身处这个巨大空隙的,就其内层而言,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结,要么与地狱魔鬼联结;然而如今,要么与米迦勒的使者联结,要么与龙的使者联结。死后,每个人都去往这个空隙中的自己人那里,与具有相似爱欲的人相联,因为爱将那里的每个人和他的同类联结起来,使他自由释放自己的灵魂,延续他以前的生活状态。不过,那时,未与其内在合为一体的外在逐渐被脱去,当这个过程完成后,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去往地狱,各自去往在主导爱方面与其构成一体的同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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