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406

III.个体的每个人

III.个体的每个人都是当爱的邻舍,但取决于其良善的品质

406.人不是为自己而生,而是为他人而生;也就是说,他生来不只是为自己而活,还为他人而活;否则,社会不会有凝聚力,它里面也不会有任何良善。俗话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邻舍;但仁爱的教义教导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当然,很明显,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食物、衣服、住所,以及他的社会生活所需的其它许多东西,这不仅是为他自己,也是为他的家庭,不仅为现在,也为将来。事实上,除非一个人为自己获得生活必需品,否则他不适合行使仁爱,因为他缺乏一切。至于每个人应以哪种方式成为自己的邻舍,这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身体提供食物;这一定是他关心的第一个对象,但目的应该是,在健康身体里拥有健全的心智。每个人都应该为心智提供食物,即提供培养智力和判断力的事物;但目的应该是,他可以由此处于为他的同胞、社会、国家、教会服务,从而为主服务的状态。凡这样做的人都在为自己提供永恒的福祉。由此明显可知,在时间上首先的是什么,在目的上首先的是什么;在目的上首先的,是一切事物所关注的对象,或真正的总体目标。这种情况就像一个人盖房子:他必须先打地基;但打地基是为了盖房子,盖房子是为了居住。视自己为自己的首要或主要邻舍的人,就像一个视地基为目的,而不是视居住为目的的人;然而,居住本身才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房子及其地基只是达到这个目的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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