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406

406.人并非为自己

406.人并非为自己而生,而是为了他人;也就是说,他活着并非仅仅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否则,社会无法凝聚起来,其中也不会有任何良善。有句俗话说,人人都是自己的邻舍;但仁爱的教义教导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它的意思是说,每个人当为自己预备生活必需品,如衣、食、住等社会生活所必需的东西,这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他的家庭,不仅为现在,也为将来。若不为自己获取这些生活必需品,人就没有条件实践仁爱,因为他自己尚缺乏这一切。然而,人当如何成为自己的邻舍,这可从以下推理看出来:人人都应为身体提供食物;这是首先考虑的,但目的应在于拥有健康身体中的健全心智;人人都应为心智提供食物,这食物就是诸如属于智力和判断力的事物;但目的应在于他能因此处于服务他的同胞、社区、国家、教会,因而服事主的状态。凡这样做的人就为自己永远提供了有利条件。由此明显可知何为时间上的首先,何为目的上的首先,目的上的首先才是一切事物所关注的东西。这就象建房子:必须先打地基;但打地基是为了建房子,建房子是为了居住。凡首先视自己为邻舍,或视自己为首要邻舍的,就象以地基,而不是以居住为目的的人;然而,居住本身才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房子及其地基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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