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383.(1)恶人没有信仰,因为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邪恶属于地狱,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信仰属于天堂,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天堂。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这是他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上来的,都是邪恶和虚假,凡从天堂下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时处于属灵的平衡,所以他能出于自由选择和采用这一个或那一个,并把它变成自己的,或融入自己。他若选择邪恶和虚假,就与地狱结合;他若选择良善和真理,就与天堂结合。由此清楚可知,不仅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而且这两者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主体中,也就说,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因为如果它们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那么这个人就被拉向不同的方向,就好像两根绳子绑在他身上,一根绳子把他向上拉,另一根绳子把他向下拉;结果,他一直悬在半空。或者,他就像一只黑鸟一样飞行,时而向上,时而向下;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拜魔鬼;谁都会看出,这是亵渎。主在马太福音(6:24)中教导说,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而是会恨这个、爱那个。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没有信仰,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例如:邪恶就像火(地狱之火只不过是对邪恶的爱),烧毁信仰就像烧毁残茬一样,使信仰和属于信仰的一切都化为灰烬。邪恶住在黑暗中,信仰住在光明中;邪恶通过虚假熄灭信仰,就像黑暗熄灭光明一样。邪恶像墨一样黑,信仰像雪一样白,像水一样清;邪恶抹黑信仰,就像墨染黑雪或水一样。此外,邪恶不能与信之真理结合在一起,就像恶臭的东西不能与香甜的东西混合,或尿液不能与美味的葡萄酒混合一样。这两者不能共存,就像讨厌恶心的尸体不能与活人躺在一张床上一样;它们不能住在一起,就像狼不能住进羊圈,老鹰不能住在鸽子窝里,狐狸不能住在鸡舍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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