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前面说过,人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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