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324.有些人出于欺骗或故意说虚假话,以模仿属灵情感的语气说出它们;甚至有些人把它们与来自圣言的真理混在一起,从而歪曲了这些真理。这些人被古人称为魔法师(关于他们,参看《揭秘启示录》,462节),以及术士和善恶知识树上的蛇。这些歪曲者、说谎的和骗子,可以比作那些以温和友好的方式与敌人或所恨的人交谈,而在交谈时却在他们背后持匕首杀死他们的人。他们也可以比作那些在剑上淬毒,从而攻击仇敌的人,或那些将毒芹与水混合,或在酒和甜食里下毒的人。他们还可以比作感染性病的漂亮诱人的妓女,或带刺的灌木,当靠近鼻子时,就刺伤嗅觉纤维,或甜味毒药,或秋天晒干后发出香味的粪便。在圣言中,这些人被描述为豹子(参看《揭秘启示录》,572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