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201.(4)迄今为止,圣言的灵义一直是未知的。在《天堂与地狱》(87-105节)一书,我已经说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人体内的一切事物也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对应是什么;然而,在上古时代,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对应学是科学中的科学,或说对应的知识是知识中的知识,而且如此普遍,以至于他们所有的手稿和书籍都是用对应写成的。《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就充满了对应。埃及的象形文字和古代的神话都只是对应。所有古代教会都是代表属灵事物的教会;他们的敬拜是照着仪式和律例来建立的,这些仪式和律例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建立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具有类似性质。他们的燔祭、祭牲、素祭、奠祭,及其一切细节,都是对应;会幕和其中的一切事物同样是对应;还有他们的节日,如无酵节、住棚节和初熟节,以及亚伦和利未人的祭司职分,并他们的圣衣都是对应。在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一书,我已经说明这一切事物所对应的属灵事物是什么。此外,与他们的敬拜和生活有关的一切律例和典章也都是对应。由于神性事物以对应呈现在世界上,所以圣言是由纯粹的对应写成的;主因从神性说话,故通过对应说话,因为凡从神性发出之物,都以诸如对应于神性之物的那类事物而呈现在自然界中,然后这些事物将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储存在它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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