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146.(3)“圣灵的差遣”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指光照和教导。前面所列举的主的运作,即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洁净、罪的赦免,以及最终的拯救,从主流入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并被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接受(约翰福音6:56; 14:20; 15:4, 5)。然而,神职人员尤其接受光照和教导,因为这些与他们的职责有关,按立圣职就自带这些。此外,当牧师满怀热情地讲道时,他们相信自己受到默示或神启,就像主的门徒一样,主向门徒吹气说:
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马可福音13:11)
有些人甚至肯定地说,他们已经感受到了流注。但他们要格外小心,不要说服自己相信,许多人在讲道时所表现出的热情是他们心里的神性运作。因为狂热分子,以及那些处于极端的教义虚假的人,甚至那些轻视圣言,敬拜自然而非神,可以说把仁爱和信仰扔进后背的袋子里的人也能感受到一种类似、甚至更强烈的热情。他们在讲道和教导时,会把这个袋子挂在前面,就像一种反刍的胃,他们从中提取并反刍出他们所知道的东西,作为听众的食物。热情,就本身而言,是属世人的强烈热忱,或说属世人中热的爆发。如果它拥有对真理的爱在里面,那么它就像降临到使徒身上的圣火,如使徒行传所描述的那样:
有舌头像火舌一样向使徒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每个人身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了。(使徒行传2:3-4)
但如果这种热情,或强烈热忱,或热的爆发里面隐藏着对虚假的爱,那么它就像在木头里闷烧的火,这火会突然燃烧起来,并烧毁房屋。如果你否认圣言的神圣和主的神性,那么我恳请你把袋子从背上取下来打开,如你私下里自由所做的那样,你就会看到。我知道,以赛亚书中的“路西弗”所指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当进入教会,尤其登上讲坛(特别是那些自称耶稣会成员的人)时,就会被一种热情冲昏头脑,对许多人来说,这种热情来自地狱之爱;比起那些其热情来自天堂之爱的人,他们会更激烈地提高嗓门,从胸中发出更深沉的叹息。后面(TCR 155节)我们会看到,除了光照和教导外,还有两种属灵运作与神职人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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