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140.由于圣灵是指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在主里面,就是主自己(约翰福音14:6),还由于圣灵因此不能从其它源头发出,所以经上说: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荣耀之后:
祂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主向门徒吹气,并说这话,是因为“吹气”是代表神性“气息进入”或神启的一种外在象征。气息进入或神启是指引入或融入天使社群。理解力由此能明白天使加百列所说关于主成孕的话:
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又:
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此处“圣灵”是指从耶和华父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种发出就是那时荫庇母亲的“至高者的能力”。因此,这与约翰福音中所说的是一致的: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这一点可参看前面关于新教会的信仰那一章(TCR 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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