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129.主之所以愿意经历各样的试探,甚至忍受十字架的苦难,是因为祂是本质上的先知,在古时,先知表示出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所以,他们通过神所施加给他们的各种不公、严厉,甚至犯罪行为来代表教会当时的状态。然而,由于主是圣言本身,故祂作为本质上的先知,以十字架受难来代表犹太教会亵渎圣言的方式。另外一个原因是,祂要由此在诸天堂被视为两个世界(灵界和尘世)的救主。因为祂受难的一切细节都代表了亵渎圣言的细节;天使以属灵的方式来理解这些细节,而教会里的人则以属世的方式来理解。以下经文证实,主就是本质上的先知:
主说,先知除了在本地本家之外,没有不受尊敬的。(马太福音13:57;马可福音6:4;路加福音4:24)
耶稣说,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3:33)
众人都惊惧,颂赞神说,有伟大的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路加福音7:16)
他们论到耶稣说,这是拿撒勒的先知。(马太福音21:11;约翰福音7:40,41)
一位先知要从弟兄中间兴起,他们要听从祂的话。(申命记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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