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圣爱与圣智 #264

3.17邪恶的根源来

3.17邪恶的根源来自对人类所固有、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的滥用

264.理性是指理解何为真理,由此理解何为虚假,以及理解何为良善,由此理解何为邪恶的官能;自由是指自由地思考、意愿并行出这些事的官能。从前面的讨论可以看出,并且从后面的讨论进一步看出:每个人自受造、因而自出生时起就拥有这两种官能,它们来自主;它们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人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的表象就来自它们;主就住在每个人的这些官能里面,人凭这种结合活到永远;凭借这些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则不能;最后,正是这些官能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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