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Life55.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于火中同众天使降临西乃山,从山上通过一种活生生的声音颁布它们,百姓预备自己三天才能看见并听见这一切;这山的四围定了界限,免得有人靠近而死,连祭司和长老都不许接近,只有摩西可以;神用手指将这些律法写在两块石版上;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后来这两块石版被放在约柜中,约柜被安置在会幕的核心处,上面设有施恩座,施恩座两头有金子打造的基路伯;这是他们教会的至圣之物,被称为至圣所;挂在它面前的帷幔外边放有代表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的事物,即:有七个金灯盏的灯台,金香坛,包金的桌子,桌子上摆有陈设饼或脸饼,还有四围用捻的细麻和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所织的幔子。整个会幕的神圣唯独来源于约柜中的律法。
由于会幕因着约柜中的律法的这种神圣,整个以色列民按吩咐照各支派的顺序在会幕周围安营,并跟在约柜后面依次行进;那时,会幕上面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由于那律法的神圣和主在其中的同在,主才在基路伯之间的施恩座上与摩西说话,约柜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亚伦若非献祭和烧香,也不允许进到帷幔之内。正因那律法是教会的至圣,所以约柜被大卫迎入锡安;后来被存放在耶路撒冷圣殿的中间,构成它的内殿。
由于主在律法之内和周围的同在,神迹才会因盛有律法的约柜而行出,如: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只要约柜停在河中央,百姓就从干地过河;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大衮,就是非利士人的神,先是在约柜前仆倒,后来躺在这庙的门槛上,没有头;伯示麦人因约柜的缘故,有数万人被击杀;更不用说其它神迹了。这些神迹的发生唯独因为主在祂话中的同在,这些话就是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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