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7

SS107.这是整个

SS107.这是整个天堂的基本特征,这一点可从每个天堂社群中的类似现象推断出来。因为每个天堂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也像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87节)。同样,在天堂的每个社群中,在中心的人对应于心肺,他们拥有最大的光。这光和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感知从这个中心朝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因而扩散到该社群中的所有人那里,并且它构成他们的属灵生命。我已说明,当在中心的人,就是那些构成心脏区域,拥有最大光明的人离去时,他们周围的人就会陷入黑暗,并且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至于几乎不存在。不过,一旦其他人回来了,这光就会重新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便和以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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