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94.“连人带走兽,并爬行物”表示凡属意愿之物,都会消灭他。这从“人”、“走兽”和“爬行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人唯独凭意愿和理解力而为人,正是它们使人有别于动物。在所有其它方面,人都与动物极其相似。对那些时代的人来说,对良善的一切意愿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灭亡了。疯狂的欲望取代了对良善的意愿,疯狂的幻想取代了对真理的理解,这些幻想和欲望混在一起。因此,他们以这种方式可以说摧毁了自己的余剩之后,只能灭亡。凡意愿之物都被称为“走兽和爬行物”,这一点从前面(44-46, 246节)关于走兽和爬行物的说明清楚可知。然而,由于此处论述的是这种人,所以“走兽”表示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而非良善的情感;“爬行物”表示肉体和感官的快乐。走兽和爬行物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无需从圣言进一步证实,因为前面论述了它们(参看45, 46, 142, 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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