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93.“我从地面上创造的”表示上古教会的后代当中的人。这一点不仅从经上说“祂创造的人”,也就是祂重生的人,后来又说祂“作成”的人,也就是祂完善,或重生直到他变得属天的人,还从经上说“从地面上”清楚可知。“(土)地”是指教会所在的地方,如前所示(566-567节)。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可知,即: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自己恶欲的人;而那些没有信之教义的人不可能做这种事。因为教会外的人不知道真理和良善,不知道的人在说或做一些违背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事时,仍有可能拥有一种纯真。因为他们出于对他们从小被灌输,并因此以之为真理和良善的敬拜的热情行事。但对那些拥有信之教义的人来说,情况则完全不同。这些人会将真理与虚假,并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因此,在来世,他们的命运要比那些被称为外邦人的人糟糕得多;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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