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属天的奥秘 #3203

3203.“就从骆驼

3203.“就从骆驼上下来”表示当理性良善被感知到时,该情感就与属世人中的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了。这从“下来”和“骆驼”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来”是指分离;“骆驼”是指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当以撒所代表的理性良善被感知到时,分离就发生了,这是显而易见的。
前面已经阐述并说明了何谓与属世人的分离(3161, 3175, 3182, 3188, 3190节),即:当真理不再是记忆知识的事,而是变成生活的事时,对真理的情感就与属世人分离了。因为当真理变成生活的事时,这个人就会通过习惯充满它,如同他天生的性情或本性。当他这样充满它时,可以说它自动流入行为,无需他出于任何记忆知识或事实思想它。事实上,当它变成生活的事时,这真理就能掌控这些记忆知识或事实,并从中提取出无数确认或支持它自己的事物。一切真理都是这种情况;在最初阶段,它是记忆知识的事;但随着这个人年龄增长,它变成生活的事。这种情况就像小孩子学习走路、说话、思考,以及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作出明智的判断,或得出明智的结论。一旦这些活动通过习惯变成自愿,因而变成自发的,它们就会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库中消失,因为它们现在会自动流出来,或是本能的。
当人们正在被主重生,或再生时,就构成他们关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事物而言,情况也是如此。一开始,他们就像小孩子;那时,属灵真理对他们来说纯粹是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当他们正在学习教义事物,并将它们植入记忆时,这些事物只是记忆知识或事实。但逐渐地,主把这些记忆知识或事实从记忆中一个接一个地召唤出来,并将它们移植到这个人的生命,也就是良善中,因为良善就是他的生命。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可以说一场转变就发生了;也就是说,这个人开始出于良善,即出于生命行事,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出于记忆知识行事。因此,凡正在新生的人在这方面都像小孩子;但他所吸收的事物都与属灵生命有关,好叫他不再出于教义或真理行事,而是出于仁爱或良善行事。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才第一次处于一种蒙福的状态,并处于智慧。
这一切表明什么叫与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由利百加从骆驼上下来来表示);利百加在知道这是以撒之前就从骆驼上下来了。谁都能看出,这些细节包含奥秘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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