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就属天之义而言,“父”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母”指圣徒的团契,也就是祂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主是“父”,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祢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祢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祢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 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12:45)
“母”是指主的教会,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天使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9,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路加福音5:34,35;约翰福音3:29;19:25,26,27)
“新耶路撒冷”是指主如今要建立的新教会(参看《破解启示录》800,881节)。正是这个教会,而不是先前的教会,是“妻子”和“母亲”。从该婚姻(主与新教会的婚姻)受生的属灵后代,就是由仁爱构成的各种良善,以及由信仰构成的各种真理。通过主拥有这些善与真的人就被称作“婚礼之子”、“神的儿子”、“从神生的”。
94.我看见一道美丽的火焰,具有各种颜色,包括紫色,还有亮红色,以及略带一种漂亮红丝的颜色。我还看到这火焰贴到一只手上,先是贴到手背上,然后贴到手掌或掌心上,从那里绕着手舔了一圈。这个景象持续了一段时间;然后,这手连同其火焰之光移到远处,以亮光充满它所停留的地方。这手在那光辉中退去,然后这道火焰的颜色变成一只鸟。一开始,这鸟和火焰的颜色一样,并且它的颜色以同样的方式闪闪发光;但后来,这些颜色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并随着它们改变,这鸟的生命活力也发生变化。它飞来飞去,先是在我头上盘旋,接着在我面前飞入一个类似神龛的小室。它向前飞得越远,其生命活力就越衰退,直到最后它变成石头。起初,它的颜色就像珍珠,但后来变成黑色;尽管没有生命,但它仍能飞行。
当这鸟在我头上盘旋,并尚有生命活力时,只见一个灵人通过腰部到胸部从下面上来。他想把这只鸟带走,但不是因为它太漂亮了;我周围的灵人阻止了他,因为他们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然而,从下面上来的这个灵人极力说服他们相信:主与他同在,因此,他是照主的教导这样做的。尽管他们大多数人不信这话,但不再阻止他带走这鸟。可就在这时,从天而降的一股流注迫使他撒手,很快就让这只鸟从他手中挣脱飞走了。
这事过后,我周围全神贯注观察这鸟及其连续变化的灵人彼此谈论它,并且谈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觉得这种景象必然具有某种属天的含义。他们知道,这火焰表示属天之爱及其情感;它所贴近的手表示生命及其能力;颜色的变化表示在智慧和聪明方面的生命变化;这鸟所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火焰表示属天之爱,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而鸟表示属灵之爱,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属天之爱是指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指对邻之仁。这鸟在颜色和生命上发生变化,直到变成石头,表示属灵生命在聪明方面的连续变化。
他们还知道,通过腰部到胸部上来的灵人具有强烈的说服力,顽固坚持这一虚假信仰:他们在主里面,以致他们认为自己所行的一切,无论多么恶毒,都是照主的旨意而行的。不过,他们无法由此知道这种表象指的是谁。最后,他们从天上得到指教,原来指的是火星居民。贴到手上的火焰表示他们的属天之爱,他们当中许多人仍保留这爱。起初,也就是当颜色美丽,生命具有活力之时的鸟,表示他们的属灵之爱;但变成石头、没有生气,最终变成黑色的鸟,表示那些背离爱之良善、专注于邪恶,然仍认为他们在主里面的火星居民。从下面上来,并想带走这鸟的那个灵人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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