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在属天意义上,“父”是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母”是指圣徒的团契,或遍及全世界的主的教会。主就是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你是我们的父;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我们的救赎主就是你的名。(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 12:45)
在属天意义上,“母”是指主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天使对约翰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天使将圣耶路撒冷城指示我。(启示录21:9, 10)
又: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也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 36; 约翰福音3:29; 19:25-27)
“新耶路撒冷”是指如今主正在建立的新教会(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80, 881节)。“妻子”和“母亲”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这个教会,而不是以前的教会。从这婚姻中出生的属灵后代,是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这些事物的人被称为“婚姻之子”、“神的儿子”和“从神生的”。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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