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诠释启示录 #884

884.“大声说”表

884.“大声说”表示诚挚或强烈的劝诫和宣告。这从“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是指劝诫(参看AE 873节)。它表示诚挚或强烈地劝诫不要持守这个异端,同时表示毁灭的宣告,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若有人拜兽,他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他要被火与硫磺折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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