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793.启13:5, 6.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和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794节);“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796节)。
“他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歪曲,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797节);“亵渎祂的名”表示通过歪曲它的一切品质(798节);“和祂的帐幕”表示教会的一切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799节);“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8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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