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诠释启示录 #354

354.“你来看”表

354.“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这从“来”和“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任何事物变得可见时,“来”是指给予注意;因为“来”在灵义上表示以视觉来接近,因而表示给予注意;一切注意也都是视觉在物体上的出现。“看”是指感知,因为在圣言中,“看”表示理解(参看AE 11, 260节);它在此表示感知,因为这“看”出于至内层天堂;事实上,从至内层天堂出来的,被感知到,但从中间天堂出来的,则被理解,因为至内层天堂处于爱之良善;而中间天堂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一切感知都来自良善,一切理解都来自真理(对此,可参看AE 307节; 至于什么是感知,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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