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1007.“看守衣服的”表示照祂的神性真理生活的。这从“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服”是指遮盖良善的真理(参看AE 64—65, 195, 271, 395, 637节);因此,“看守衣服”表示照真理生活,在此表示照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总之,在灵界,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中发出一种通奸的气场,但只是从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发出的,而不是从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却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身上发出的,因为后者没有将邪恶与虚假结合起来,只有前者如此行。这种气场尤其从那些教导虚假,生活邪恶的牧师身上流出来,因为这些牧师玷污和歪曲了圣言。即便这些牧师在世上不是通奸者,他们也激起通奸;不过,这是一种被称为司祭通奸(sacerdotal adulter:或神职人员的通奸)的通奸,这种通奸有别于其它通奸。这一切清楚表明,通奸的起源是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以及随之而来的邪恶与虚假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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