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824.“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除了主和祂自己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名字”表示某人的性质(165节等),在此表示圣言的性质,或圣言的内在性质,也就是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经上之所以说“写着的名字”,是因为圣言既存在于地上的世人当中,也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属灵意义上的性质。除了主,没有人明白圣言的灵义,因而若非通过主,没有人明白灵义,并且若非处于来自主自己的神性真理,没有人能通过主明白这灵义;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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