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揭秘启示录 #372

372.“祝福、荣耀

372.“祝福、荣耀、智慧、感谢”表主的神性属灵事物。一切对主的承认和告白总体上包括这二者:祂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爱及其所属一切都来自祂;智慧及其所属一切也一样。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神性。主的属灵神性以“荣耀、智慧、感谢”来表示,其属天神性以随后“尊贵、权柄、大力”来表示。之前的“颂赞”表示这二者(参看289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属灵神性(参看249节)。显然,“智慧”也与此相关。“感谢”也是,因为它通过神性真理来表达;人通过并凭着真理而献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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