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揭秘启示录 #258

258.“我又看见一

258.“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表由主从内流入天使和世人思维的神性真理,以及审查。在灵义上,宣传的“天使”表示主,因为天使宣传和教导,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但仍貌似凭他自己。经上之所以说“大力的天使”,是因为他具有能力,凭能力所宣传的,会从内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带有能力或活力的神性真理,还表示审查,因为如下文所述,天使问:“有谁配展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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