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215.“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表他们当中那些被主如此疼爱的人,到时候必被准许进入试探,以便他们能与自己争战。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经上所说“凡我所疼爱的”是指主用“买火炼的金子”买来,并用“眼药擦眼,使他们看见”的人。经上说,“我就责备管教”他们,意思是他们要经历虚假和邪恶的试探:“责备”是指虚假的试探,“管教”是指邪恶的试探。此处所论述的这类人必被准许进入试探,因为不经试探,反对神性真理的否定和确认无法得以根除。试探就是反对人的自我里面的虚假与邪恶,因而反对人之自我的属灵争战。至于何为试探,它们从哪里发出,会产生什么样的益处,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87-201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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