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2.启1:1.“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对祂自己及其教会的预言,即这教会在末了时是什么样,以后又会是什么样,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上。“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一切预言,这些预言因来自主,故被称为“耶稣基督的启示”。它们是关于主及其教会的,这一点从下面的解释清楚看出来。在启示录中,经上没有论述教会的连续状态,更没有论述王国的连续状态,如一些人至今所认为的那样;在那里,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堂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述最后的审判,之后论述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此之前的那些事物论述了就在该新教会之前的那个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至于它按哪个系列或顺序论述这些问题,这可从各章的内容看出来,从各节经文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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