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60

L60.如信经所言,

L60.如信经所言,主里面的神与人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并且完全为一位,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一点从主自己所说的许多话清楚看出来,如:父与祂为一;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凡祂所有的,都是父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万有都交在祂手里;祂拥有一切权柄;祂是天地之神;凡信祂的,都有永生。此外,经上还说,神性和人身都被提到天上,就这二者而言,祂坐在神的右手边;这意味着祂是全能者。在此不再重复前面从圣言中大量引用的论述祂人身的众多经文,这一切都证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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