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9

L59.这就是信经关

L59.这就是信经关于神的三位一体所说的。接下来是涉及主在世上取得人身的内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道成肉身。只要我们把来自母亲的人身,就是主在处于谦卑或倒空的状态下(以赛亚书53:12),当遭遇试探和十字架受难时所在的人身,与源于父的人身,就是祂处于荣耀或合一的状态下所在的人身,清楚区分开来,那么信经在这一点上所说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因为主在世上取得一个从耶和华,也就是永恒之主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人身。因此,祂有一个神性和一个人身,即来自祂永恒神性的一个神性,和一个来自时间之中的母亲马利亚的人身。然而,祂脱去了后一种人身,披上了为神性的一个人身。这人身就是我们所说的神性人身,也是圣言中“神的儿子”所指的。因此,当信经首先论到道成肉身的细节,被理解为祂处于谦卑状态下所在的母亲方面的人身,接下来的细节被理解为祂处于荣耀状态下所在的神性人身时,那么一切细节就都符合真理了。信经中接下来的话涉及祂处于谦卑状态时所在的母亲方面的人身,即: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还有:这人身没有变成神性,也不可与之相混;相反,它被脱去,神性人身被取得以取而代之。信经中接下来的话涉及主处于荣耀状态时所在的神性人身,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为一,因为祂是一个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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