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真实的基督教 #408

408.因此,既然仁

408.因此,既然仁爱在起源上是善意,而善意存在于内在人中,那么很明显,当有仁爱的人抵抗敌人、惩罚罪犯、管教恶人时,他是通过他的外在人如此行;但如此行之后,他又回到内在人里面的仁爱;然后,只要有可能,并且方便,他会祝福犯错的人,并出于善意向他行善。那些拥有真正仁爱的人拥有对良善的热情,这种热情可能在外在人中看起来像燃烧的愤怒之火;不过,一旦对手恢复理智或悔改,它的火焰就会熄灭,并平静下来。对那些没有仁爱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他们的热情是愤怒和仇恨,因为他们的内在人被这些邪恶的激情加热和点燃。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