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306.在属灵意义上上,“孝敬父母”是指崇敬和热爱神和教会。在属灵意义上,“父”是指神,祂是所有人的父亲,“母”是指教会。在天堂,小孩子和天使都不认识其他父和其他母,因为在天堂,他们通过教会从主那里重新出生。因此,主说: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这话是对天上的孩子和天使说的,不是对地上的孩子和人们说的。在基督教会的主祷文中,主教导了类似的事,即:“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在属灵意义上,“母”是指教会,因为正如地上的母亲用属世食物喂养自己的孩子,教会用属灵食物喂养自己的孩子。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教会经常被称为“母亲”,如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辩;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何西阿书2:2, 5)
以赛亚书:
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那里呢?(以赛亚书50:1; 以西结书16:46; 19:10)
福音书:
耶稣伸手指着门徒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8-50; 马可福音3:33-36; 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19: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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