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第3节 圣言的字义是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
210.在一切神性事物里面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后;最初穿越中间到达最后,从而存在和持续存在;因此,最后是基础。再者,最初在中间中,并通过中间而在最后中;因此,最后是容器。最后因是容器和基础,所以也是支撑。用学者的话说,这三者可以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也可以被称为存在、形成和成形;目的是存在,原因是形成,结果是成形。因此,在每一个完整的事物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被称为最初,中间和最后,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当一个人理解了这一点时,他也就能明白,一切神性作为在其最后中都是完整和完美的;而且整体在最后中,因为在先的事物同时或一起在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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