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第四章 圣经或主的圣言
第1节 圣经或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189.每个人嘴里都说,圣言来自神,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神性在圣言中居于何处。从字面上看,圣言就像普通的著作,写作风格奇特,缺乏现代著作所具有的崇高和光辉或清晰。因此,如果一个人拜自然,而不是拜神,或拜自然胜过拜神,因此思维来自他自己或他的自我,而不是从主那里来自天堂,那么他就很容易陷入对圣言的错误看法,甚至陷入对它的蔑视;当阅读圣言时,他心里可能会说:“这个那个是什么意思?这是神性吗?拥有无限智慧的神能这样说话吗?它的神圣性在哪里?神圣性除了来自某种宗教信仰和随之而来的说服外,还能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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