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圣爱与圣智 #376

376.作为证明,我

376.作为证明,我们可以在此引用在天上的天使当中所看到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的代表。通过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奇妙螺旋运动,天使们形成了一个心脏的样式和一个肺脏的样式,以及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内部结构;然后,他们开始按照天堂的流动进行运作。因为天堂由于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流注而努力产生这种形式。天使就这样代表心与肺的结合,同时代表心和肺与意愿的爱和理解力的智慧的对应关系。他们将这种对应和结合称为天堂的婚姻,并声称有一种类似的婚姻就存在于整个身体及其个体肢体、器官和内脏,以及那里与心肺有关的成分中。此外,哪里没有心肺的运作和各自的交替,哪里就不可能有来自任何意愿成分的生命运动,以及来自任何理解力成分的生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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