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87

Life87.就属世

(十一)任何人避各种假见证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

Life87.就属世意义而言,“作假见证”不仅表示充当假证人,还表示说谎和诽谤。就属灵意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声称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并说服别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就至高意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亵渎主和圣言。这些就是“作假见证”的三层意义。这些在作假见证,说谎或诽谤的人里面构成一体,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7等, 57节)关于圣言的一切的三层意义的说明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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