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8

Life68.这几种

Life68.这几种“杀人”自人出生时就从内在隐藏在他里面;只是他从小就学会用文明道德的行为来掩盖它们,因为他必须在世人当中操练这些行为;并且他热爱地位或金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小心谨慎,不让它们暴露。这后一种品性形成他的外在,而他的内在则是这几种杀人。这就是人本身,或说人的本性。他死亡时会将这外在连同肉体一起脱去,只保留内在;到那时,他若没有得到改造会成为什么样的魔鬼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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