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9

Life49.那些陷

Life49.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没有信仰,无论他们多么自以为拥有信仰,我曾通过看见灵界的这类人而被指示这一点。他们被带入一个天堂社群,这使得天使的信仰属灵气场进入他们信仰的内层。结果,天使发觉这些人只拥有信仰的属世或外在之物,没有信仰的属灵或内在之物。因此,他们自己承认,他们没有任何信仰,并且在世时他们只是说服自己:相信或信仰在于认为某事是真的,不管出于什么理由这么认为。那些没有陷入邪恶的人,其信仰看上去则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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