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

Life4.但在基督

Life4.但在基督教会,有许多人教导唯信得救,任何生活的良善,或善行不拯救人。他们补充说,生活的邪恶,或恶行不会诅咒那些唯信称义的人,因为这等人在神和恩典里面。然而,说来奇怪,他们虽教导这些事,却仍承认(这种承认来自天堂所赋予的那种普遍感知):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他们的这种承认从在英国、德国、瑞典、丹麦,人们领圣餐之前在教堂或敬拜之地所念的劝诫词明显看出来。众所周知,这些国家的人就教导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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