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8

Life28.圣言在

Life28.圣言在许多地方教导了目前所说的这一切;但仅从中引用下列经文。圣言教导:没有人能处于良善,同时又处于邪恶;或也可说,就灵魂而言,没有人能在天堂,同时又在地狱。以下经文教导了这一点: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34–35)

没有好树结坏果子,也没有坏树结好果子。每一棵树,凭它的果子就可认出来;人从荆棘上收不到无花果,从蒺藜上也收不到葡萄。(路加福音6: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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