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2.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表示人经主的改造与重生。“六日劳碌”表示与肉体及其情欲的争战,同时表示与恶和假争战,它们通过地狱被植入人内。“第七日”则表示人与主结合,并因此重生。在下文有关改造与重生的章节将说明,只要这样的争战继续,人就忙于属灵的劳碌;但当他重生后,就可安息。在此将这些重点列出来:
①重生类似一个人的受孕、在子宫内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②新生的第一步就是所谓的改造,这一过程涉及理解力;第二步则是所谓的重生,这一过程涉及意愿,并由此涉及理解力。③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④此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会进行争战,得胜的这一方会主宰另一方。⑤重生者会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等等。
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象征人的改造与重生,因为它们与主的劳碌、与地狱的争战、胜过地狱和随之而来的安息是一致的。主改造和重生人,使之变得属灵的方式,与祂荣耀祂的人身,使之为圣的方式是一样的。这就是“跟从祂”这一命令的含义。主有争战,它们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53和63章)明显看出来。论及人时,类似的事也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65:23)和《启示录》(2:2,3)明显看出来。
1102.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因可怕的邪恶之虚假而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玷污。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88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在那里,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但在此处,经上说:“所有民族都喝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至于由亚他那修所撰写,被尼西亚会议确认的三位一体教义,该教义的表述使得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但又会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然而,如前所述,一神的思维观念是主要向人打开天堂的,而另一方面,三神观却关闭天堂。当人们阅读这亚他那修教义时,该教义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正是这同等的三位一体产生了有一位神的思维。让各人都仔细思考这个问题,考虑一下他是否有别的想法。因为《亚他那修信经》以确定无疑的话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也是如此,圣灵同样如此。还说:“父非由谁作成;子受生于父;圣灵从二者发出。因此,有一父,一子,一圣灵。在此三位一体中,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根据这些话,没有人会想到别的,只会想到有三位神。连亚他那修本人和尼西亚会议,也不会想到别的,这从插入该教义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只能理解为可以承认,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主;或可以思想,但不可以说有三神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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