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2.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表示人经主的改造与重生。“六日劳碌”表示与肉体及其情欲的争战,同时表示与恶和假争战,它们通过地狱被植入人内。“第七日”则表示人与主结合,并因此重生。在下文有关改造与重生的章节将说明,只要这样的争战继续,人就忙于属灵的劳碌;但当他重生后,就可安息。在此将这些重点列出来:
①重生类似一个人的受孕、在子宫内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②新生的第一步就是所谓的改造,这一过程涉及理解力;第二步则是所谓的重生,这一过程涉及意愿,并由此涉及理解力。③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④此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会进行争战,得胜的这一方会主宰另一方。⑤重生者会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等等。
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象征人的改造与重生,因为它们与主的劳碌、与地狱的争战、胜过地狱和随之而来的安息是一致的。主改造和重生人,使之变得属灵的方式,与祂荣耀祂的人身,使之为圣的方式是一样的。这就是“跟从祂”这一命令的含义。主有争战,它们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53和63章)明显看出来。论及人时,类似的事也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65:23)和《启示录》(2:2,3)明显看出来。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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