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1

301.这第三条诫命

301.这第三条诫命可见于《出埃及记》(20:8-10)和《申命记》(5:12-14节)。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它表示六天属于人及他的工,第七日属于主和祂赐予人的休息。“安息”一词的原意为休息。对以色列民而言,“安息日”因代表主,所以是神圣中的神圣。“六日”代表祂的劳碌,以及与地狱的争战,第七日代表祂胜过地狱,因而休息。这一日代表主救赎的工全部完成,它为此成为神圣本身。然而,当主降世,对祂的代表因此停止后,这一日就成了教导圣事的一日,也是工作后休息的一日,以便默想有助于拯救和永生的事,还是爱邻舍的一日。它是教导圣事的一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安息日,主在圣殿和会堂教训人(马可福音6:2路加福音4:16,31,32;13:10)。也可从祂对所医好的人说的话明显可知:“拿起你的褥子走吧”,对法利赛人说,祂的门徒可以在安息日掐麦穗吃(马太福音12:1-9;马可福音2:23-28;路加福音6:1-6;约翰福音5:9-19)。就属灵之义而言,其中的每个细节都象征教义方面的教导。安息日成为爱邻舍的一日,这一点从主在安息日所作和所教导的事明显可知(马太福音12:10-14;马可福音3:1-9;路加福音6:6-12;13:10-18;14:1-7;约翰福音5:9-19;7:22,23;9:14,16)。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主为何说祂也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12:8;马可福音2:28;路加福音6:5),从祂所言可得知,这一日代表祂。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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