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任何人的名字都不仅是指他的名字,还指他的一切品质,这一点从灵界中对名字的使用明显看出来。在灵界,没有人会保留他在这个世界上受洗时得到的名字,或从他的父亲和祖先那里得到的名字;而是每个人都根据他的性格而得名,天使则根据他们的道德和属灵生活而得名。事实上,主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些天使: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11)
以及这些话:
在撒狄,你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得胜的,我要将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 12)
“加百列”和“米迦勒”不是天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是指天上所有处于关于主的智慧并敬拜祂的人。圣言中的人名和地名都不是指人和地方,而是指教会事物。此外,在自然界,一个名字不仅是指人的名字,还指他的性格或性质,因为人的性质和他的名字紧密相连。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习惯说,“他是为了他的名或名声而这样做”,或说“这个人大名鼎鼎,或有好名声”,意思是说,他因他身上的品质而闻名,如天赋、学问和功绩等等。众所周知,人若贬低和诽谤某个人的名字,就是在贬低和诽谤他的生活行为。这两者在观念上是联系在一起的,他的名声由此被摧毁。同样,人若极不尊敬地叫出一个国王、贵族、公爵,或任何伟人的名字,也是在羞辱他的威严和尊严。再者,人若用轻蔑的语气提到某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在蔑视他的生活行为。这适用于每个人。根据所有国家的法律,玷污和中伤一个人的名字是违法的,因为一个人的名字就意味着他的性质和名声。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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