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0

300.在灵界,人“

300.在灵界,人“名”不仅仅指他的名字,还指他的一切品质,这一点从名字的使用明显可知。凡在灵界者都不再使用在世受洗时所接受、或出于其父、先祖的名字,每个人都根据其品质而得名,天使则根据其道德和属灵的生活而得名。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羊听祂的声音,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11)
在撒狄,我有几个名字,他们还未曾玷污自己的衣服。得胜的,我要将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12)
“迦百列”和“米迦勒”并非天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指的是天堂中所有天使,他们拥有关于主的智慧并敬拜祂。圣言中的人名与地名也并非表示人和地方,而表示教会事物。即使在世间,“名字”也并非仅表示人名,也表示这人的品质,因为品质与名字难以分开。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习惯说:“他为了名或为了他的名声这样做”或“这人大名鼎鼎”,意思是他因着所拥有的品质而著名,例如才华、博学、成就等等。众所周知,人若贬损和诽谤某个人的名字,就是在贬损和诽谤他的生活方式。这二者在观念上是连在一起的,他的名声因此被毁。同样,人若以大不敬的方式说出一个国王、贵族或伟人的名字,也是在羞辱他的权威和尊严。再如,人若以轻蔑的语气提及另一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看不起他的生活方式。这适用于所有人。所有国家的法律都禁止诽谤和侮辱人的名字,因为名字等同于他的品质和名声。

揭秘启示录 #26

26.“连刺祂的人也

26.“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表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也将看见。 “刺”耶稣基督无非是指摧毁祂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来表示:
惟有一个兵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
“血和水”是指属灵和属世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扎主的肋旁”是指以虚假来摧毁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正如犹太人所行的。因为主受难的一切事都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扎”祂之所以表示以虚假摧毁圣言,是因为这论及耶稣基督,经上随后称其为“人子”,“人子”表示主的圣言,故“刺人子”就是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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